本教材共分七个项目:认识公司理财,公司理财的基本观念,预算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管理,本次修订根据财务理论和财务实践的发展,虑到公司理财实践的具体情况在结构和内容上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教材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原则,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公司理财的基本、筹资、投资、资本营运及收益分配等环节的内容,既反映了公司理财理论的新成果,又着眼于实际应用。本教材在上版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公司理财领域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成果,对理论部分进行了修改完善,能力训练任务更贴近企业实际,加大了对公司理财职业能力的培养。精彩内容:任务一了解公司理财内容认识公司公司理财,顾名思义,研究的是以公司为行为主体的理财活动。所以,学公司理财,首先应该对公司这一理财主体有充分的认识。(一)企业的主要形式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个人独资企业的局限表现为:(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生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而自动消亡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通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有时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经营的企业,它是由各合伙人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法律还规定合伙人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化成公司的形式。3.公司制企业(或称公司)公司制企业是指由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容易所有权,公司的股东权益被划分为若干股权份额,每个份额可以单独。(2)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股东的债务。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初的股东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对于设立公司的要求比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复杂,并且需要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件,花费的时间较长。公司成立后,对其监管比较严格,需要定期提交各种报告。(2)存在代理问题。股东和经营者分开以后,股东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占企业数的比重很大,但是绝大部分的商业资金是由公司制企业控制的。因此,除非特别指明,本教材讨论的财务活动及其管理均指公司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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