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文化治理为视角,对我国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机制、社会参与、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可及性,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乡村个体化转型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理论探讨。 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质就是建构公共性,这在一个公共性日趋式微的转型社会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为此,应把“治理”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达到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本书是丰富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一种文化自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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