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阐释:社会法的本质--根据综合竞争需要,"汇集"成社会系统,为提升不同人群职业岗位能力而形成。社会法的功能--社会群体以"帮扶"作为社会义务,因应着并以提升职业岗位能力的权利(去除职业岗位的后顾之忧的权利和提升职业岗位素质的权利)为基础。社会法的体系--根据社会权利本位论和社会权利约束论,建立具体的社会权利"量"化制度:权利生成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标准制度、权利评价制度、给付信托制度、权利保证制度。这些制度寓于社会援救、社会促进、社会优待、社会维权的制度中。社会法的展望--建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以社会转型为根据、以社会体制运行的效率和公平并重为价值的现代化的社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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