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债编及债编施行法部分修正条文已经于1999年4月2日通过,4月21日公布,并定于2000年5月5日施行。此项修正将使台湾地区“民法”更能适应21世纪台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能合理有效率地规范人民的生活。本书有三点说明:1.预定以“债法原理”为题,就债法的重要基本问题,从事系列专题性的研究,期望能对民法学的发展作出一点贡献。2.采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并供复习之用。3.对新修正条文的解释适用,作较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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