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健康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部分,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基础。当今世界,科技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对人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管理、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需要学校提供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应以党中央“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重要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为指引,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并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规范、有序地开展,有效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发展性和预防性功能,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为此,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试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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