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草书》寓巧丽于简约质朴之中,犹如茅台酒,看似清澈如水,品味则醇厚芳香,余味无穷。其简约之旨,正体现了他对作草提出的“四忌”:“忌交、忌触、忌眼多、忌平行”,同时,他刻意追求文字书写的削繁就简,以至把草书逐步简化到似乎不能再简的程度。令人警奇的是他简化的字约有百余个,与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简化字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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