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3年,19岁的弗朗茨?施密特刚完成“人生次处决”,他为自己的身份感到羞耻与自豪。其后的45年间,他共斩首394人,拷问、鞭笞、虐待、毁容的罪犯多达数百人……他成为了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名望甚高的刽子手。弗朗茨是执行暴力的砍头人,是世袭着耻辱的家族之一员,是酷吏,但他也是“上帝之手”,是挣扎于痛苦与爱中的父亲与儿子,是每年平均看300名病人的医生。人们喜欢将刽子手浪漫化和传奇化,却往往冲淡他们的个性,使之变成符合幻想的怪人。好在弗朗茨留下了一部日记,让我们得到一个打破偏见的机会。杰出的历史学家乔尔?哈林顿凭借故事性的文笔和历史学者的功力,为我们讲述了弗朗茨日记中说出与没有说出的东西。那是一个文艺复兴的时代,也是一个动荡不安的时代。16世纪匪夷所思的世情万象,尽数映在刽子手的眼中——他看到了临刑前大笑的恶棍、可笑而残忍的黑魔法、在很后一刻皈依宗教的盗贼;他见证了刽子手这一职业从声名狼藉上升为司法中的一环,在现代开端的欧洲透露出一丝司法的光亮;他也让我们跳出陈见,看到那个“嗜血”年代的人们,与我们并无太大不同……站在他的角度,我们得以理解一个过去的时代。至今人们仍在问,人是否有权利处死另一个人。刽子手为何退出历史舞台,现代人为何不再依赖公开处刑?自弗朗茨的时代以来,暴行似乎已被驱逐出文明社会,但这是不是现代人自傲的错觉?我们带着问题回望现代开端的欧洲,刽子手弗朗茨持剑站在那里,带我们看那个血污遍地、司法萌芽的动荡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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