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讲述了明清时期的民间讼学。明清讼学是以讼师秘本为主要载体的民间讼学,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落魄文人为职业群体,以乡村百姓为主要传播对象,根植于乡土社会,表达了基层民众的话语方式,满足了民间纠纷诉讼常被的法律知识。尽管明清讼学一直受到官方的排斥和打击,但它仍然以各种隐秘的方式存在着,并填充了正统学问所不备的诉讼史学的真空,成为民间日用应酬常识的草根法学。 作者龚汝富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江西地方经济、法律文献的收集、整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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