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一位普通的公司职员,性格怪异,处事冷漠,生活麻木而散漫。从参加母亲的葬礼没有哭泣到失手成犯罪分子,再到被判死刑,他是生命的旁观者和局外人,对一切都无动于衷,*终导致自我毁灭。 阿尔贝·加缪(1913—1960) 法国声名卓著的文学家、哲学家和剧作家,“存在主义”文学的大师,“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195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加缪在他的小说、戏剧、随笔和论著中深刻地揭示出人在异己的世界中的孤独、个人与自身的日益异化,以及罪恶和死亡的不可避免。但他的作品始终从主张人类要直面荒诞,并且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坚持真理和正义。这一思想使他成为二战后欧洲乃至全世界几代青年的“精神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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