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编外国法制史(下册)》为外国法律制度发展史方面的教材,时间从公元前2000年前的古代两河流域开始直至当代,穿越几千年;地域横跨亚非欧美数洲几十个国家,纵横数万里。内容涵盖古代两河流域、希伯来、印度、希腊和罗马的法律,中世纪的日耳曼法、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人法以及后来的罗马法复兴;近代之后则按法系分类,欧陆包括法、德、俄、日等国法律的近代化,英美则包括英国和美国的各项主要法律制度;当代则主要讨论欧盟法的发展情况,最后还对伊斯兰法及非洲法也予以关照。 《新编外国法制史(下册)》主要为高等院校法学院本科外法史教学之用,同时兼顾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等;以法史学为主,兼顾部门法学(如宪法、民法和国际法等)。 第二十一章英国普通法第二十二章衡平法第二十三章陪审制第二十四章令状制第二十五章律师会馆与法律职业第二十六章英国司法组织及其演变第二十七章英国宪政第二十八章美国宪法与宪政第二十九章美国司法体系与最高法院第三十章美国律师制度第三十一章判例法第三十二章对抗制第三十三章欧洲人权法第三十四章欧盟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十五章欧盟的宪政构架第三十六章欧盟法诸领域第三十七章《古兰经》与伊斯兰法第三十八章伊斯兰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第三十九章伊斯兰世界与西方:现代法律移植第四十章伊斯兰法现代化:自主改革第四十一章当代伊斯兰法复兴第四十二章非洲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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