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国古代剧本形态为研究对象,突破文学研究仅将剧本作为平面的、静态的、案头的文本来考察,重视其作为表演形态的物质留存的完整性,彰显剧本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如诗文、小说等的特殊性质。本书注重剧本与其生存原境的联系,着重探讨了剧本的概念,剧本的生成方式,唱本、小说与剧本的关系,案头与场上的剧本的不同形态,剧本的版本与表演之间的关系、剧本中心与表演中心的关系等问题。对于重新发现古代剧本创作的内在逻辑,重构古代剧本的历史发展,重新理解剧本的功能与意义,都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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