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大学的精神很好的体现在校徽上,“Light and Truth”( 光明与真理)。历经300多年风风雨雨的洗礼,这几个字依然光芒四射。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耶鲁大学校长布鲁斯曾经说过, “只有在学校拥有全部的自治权利、每个教师及学者皆有研究自由的条件下,整个社会才会有完全的自由与平等。”耶鲁大学法学院前院长Kronman说:“法律的作用就是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不是简单地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而是为了让全社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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