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统一商法典:汉英对照》包括了第1篇总则、第2篇买卖、第2A篇租赁、第3篇流通票据、第4篇银行存款与托收、第4A篇资金转账、第5篇信用证、第7篇所有权凭证、第8篇投资证券、第9篇担保交易全部法典内容。《美国统一商法典:汉英对照》翻译体系完整,内容详实丰富,用语严谨。 潘琪,957年出生,北京市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师从沈达明、冯大同教授。后赴美国学习法律,获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及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律博士学位(JD)。1988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1994年取得美国律师资格(宾夕法尼亚州)。曾任教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后长期在国际律师事务所(O’Melveny Myers;White Case)及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强生公司(Johnson Johnson)的法律部从事律师工作。1990年出版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著有《美国破产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第1篇总则 1 第1章总则 1 第1.101条简称 1 第1.102条本篇适用范围 1 第1.103条本法的解释应促进本法之基本宗旨的实现;补充性法律原则的适用 1 第1.104条不作默示废除解释 2 第1.105条可分割性 2 第1.106条单数和复数的使用;词性 2 第1.107条各条的标题 3 第1.108条与《国际及国内商业电子签名法》的关系 3 第2章通用定义和解释原则 3 第1.201条通用定义 3 第1.202条通知;知道 12 第1.203条租赁与担保权益的区别 13 第1.204条价值 16 第1.205条合理时间;及时 16 第1.206条假定 17 第3章地域效力和一般原则 17 第1.301条本法的地域效力;当事方选择适用法的权力 17 第1.302条通过协议加以改变 18 第1.303条履约过程、交易过程和行业惯例 19 第1.304条善意的义务 21 第1.305条灵活提供救济 21 第1.306条违约发生后放弃索赔或权利 21 第1.307条第三方文件构成表面证据 21 第1.308条保留权利的履约或接受履约 22 第1.309条任意提前的选择权 22 第1.310条债务的降位 22 词汇索引 24 第2篇买卖 26 第1章简称、通用释义和适用范围 26 第2.101条简称 26 第2.102条适用范围;排除在本篇之外的某些担保交易和其他交易 26 第2.103条定义和定义索引 26 第2.104条定义:“商人”;“商人之间”;“融资机构” 28 第2.105条定义:可转让性;“货物”;“待定”货物;“一批”;“商业单位” 29 第2.106条定义:“合同”;“协议”;“买卖合同”;“买卖”;“即时出售”;“符合”合同;“终止”;“解除” 31 第2.107条尚待与不动产分离的货物:登记 32 第2章合同的形式、订立和变更 33 第2.201条形式要求;反欺诈法 33 第2.202条最终书面表示:口头证据或外部证据 34 第2.203条蜡印无效 35 第2.204条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 35 第2.205条不可撤销的要约 35 第2.206条订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36 第2.207条承诺或确认中的补充条款 37 第2.208条[保留] 38 第2.209条修改、取消和弃权 38 第2.210条委托履约;转让权利 38 第3章一般义务与合同的解释 41 第2.301条当事方的一般义务 41 第2.302条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条款 41 第2.303条风险的承担或分担 41 第2.304条价款以金钱、货物、不动产或其他形式支付 42 第2.305条价格条款存在空缺 42 第2.306条产出、需求和独营 43 第2.307条整批交付或分批交付 44 第2.308条未规定交货地点 44 第2.309条未规定具体时间;终止通知 44 第2.310条未规定付款时间或信用开始时间;有权作出保留权利的发运 45 第2.311条履约中的选择权与合作 46 第2.312条担保所有权;担保不存在侵权;买方不得侵权的义务 47 第2.313条通过确认、许诺、描述或样品作出的明示担保 48 第2.314条默示担保:商销性;行业惯例 48 第2.315条默示担保:适用于特定用途 49 第2.316条排除或修改担保 50 第2.317条明示担保或默示担保的叠加和冲突 52 第2.318条本篇对质量担保之第三方受益人问题及合同关系之必要性问题不作规定 52 第2.319条“运输工具上交货”条款;“船边交货”条款 52 第2.320条“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条款;“成本加运费”条款 54 第2.321条“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条款或“成本加运费”条款:“到货净重”;“货到付款”;担保到货品质 56 第2.322条“目的港船上交货”条款 57 第2.323条海外运输所需的提单格式;“海外” 58 第2.324条“货到成交”条款 59 第2.325条“信用证”条款;“保兑信用证” 59 第2.326条试用和试销;债权人的权利 60 第2.327条试用和试销的特殊规定 60 第2.328条拍卖 61 第4章所有权、债权人和善意购买人 62 第2.401条所有权的转移;保留权利作为担保;本条的有限适用 62 第2.402条卖方债权人对已售货物的权利 64 第2.403条转让的权力;善意购买货物;“委托” 65 第5章履约 67 第2.501条对货物的保险利益;货物特定化的方式 67 第2.502条卖方毁约、未能交付或破产时买方对货物的权利 68 第2.503条卖方提示交付的方式 69 第2.504条卖方发运货物 70 第2.505条卖方保留权利的发运 71 第2.506条融资机构的权利 72 第2.507条卖方提示交付的效力;附条件交付 73 第2.508条卖方对不适当提示交付或交付的补救;替换货物 73 第2.509条不存在违约时损失风险的承担 74 第2.510条存在违约时损失风险的承担 75 第2.511条买方提示付款;以支票付款 76 第2.512条买方在检验货物前付款 76 第2.513条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77 第2.514条承兑交单;付款交单 78 第2.515条货物存在争议时保存证据 78 第6章违约、毁约和免责 79 第2.601条交付不当时买方的权利 79 第2.602条正当拒收的方式和效力 79 第2.603条商人买方对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义务 80 第2.604条买方处置被正当拒收之货物的选择权 81 第2.605条未作出具体说明构成买方放弃异议 81 第2.606条接受货物的方式 82 第2.607条接受的效力;违约通知;作出接受后的违约举证责任;向责任人通知索赔或诉讼 82 第2.608条全部或部分撤销接受 84 第2.609条就履约获得充分保证的权利 85 第2.610条预前毁约 86 第2.611条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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