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如何形成》是一个法官的思考,研究的内容主要是法官是怎样作出判决的。当法律出现空白、有歧义或法律条文相互冲突的时候,法官应消极等待上级的指示,还是根据自己对法律的诚挚理解阐释法律的精神并作出判决?如果法官依法律逻辑作出的判决与普通人的直觉和生活经验不符,法官应坚持逻辑还是尊重经验?法官裁判时是否应考虑前人对同类案件作出的判决?如果法官认为前人的判决不正确或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是应当大胆创新,还是恪守前人的信条?法官在判决过程中对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权益、公正、效率、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等诸多因素应如何平衡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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