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者”和“颠覆性创新者”之间差别巨大。颠覆者改变的是市场竞争的基础,而且*终会控制市场份额——一般在他们所创建的类别内拥有40%~80%的总收入和至少50%的总利润。不过,虽然许多市场机会是有颠覆性潜力的,但只有少量机会能成功颠覆市场,而且在很多时候,那些颠覆纯属偶然。然而,颠覆并非如此。保罗·佩兹所著的《缔造颠覆(如何创造颠覆性产品并引领未来市场)》传授的经验来自成功的颠覆者和许多本应实现颠覆但*终失败的公司。书中首先快速介绍颠覆性创新理论和颠覆性创新模式的关键要素,然后讲解如何识别有颠覆性潜力的想法,之后指导读者跟随成功颠覆者的脚步依次完成产品的设计、构建和推出市场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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