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教材以新修订发布的中华共和国保险法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保险代理人岗位为起点,以保险的基本原则为主线,以学情境为教材体系编写而成。全书共分为八个学情境,分别是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经营,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信用及保证保险,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精彩内容:模块一风险与风险管理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保险是人类社会用来对付风险和处理风险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一种为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一、风险(一)风险的定义由于外学者对风险界定的角度不同,风险的定义也有多种。较为普遍的观点是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的。(二)风险的特征1.客观客观即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不可能消灭的。这一特包括以下两层含义。(1)不论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吸烟有害健康,会增加发生的可能,这是人们后来才认识到的,但这种风险在人们未认识之前已经存在了。(2)人们可以在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与损失程度,但无法消灭风险。2.损失损失即风险发生后必然给人们造成某种损失。也是说,风险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如果离开了可能发生的损失,谈论风险毫无意义。3.不确定不确定即损失的发生无法预料和确定。风险的这一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损失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2)损失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3)损失的程度是不确定的。4.普遍普遍即风险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可以说自从人类出现后,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疾病、战争、失业、破产等,它们随时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5.社会社会即风险与人类社会的利益直接相关,无论何种风险,造成的损失都是由人来承担的,没有人和人类社会,谈不上有风险。6.可测可测即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大小是可以计算的。个别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不确定,但通过对大量风险事故的观察,会发现风险及其损失的发生具有的规律,并可以利用概率和数理统计的方法测算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损失的大不。7.变化变化即风险的质、损失的大小及风险的种类是随着时间、空间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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