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 本法对国防教育的内容和目的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增强,掌握基本的知识,学习必要的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国防观念是指人们对国防的认识和态度;国防知识是指有关国防的基本理论、常识;军事技能训练包括学习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知识和的使用,知识和救护知识常识,开展射击、投弹、刺杀等活动,以及越野、跳伞、滑翔、航海、驾驶等军事。因此,国防教育作为一门相对独立完整的,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凡是与国防有关的、知识、等,都是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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