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2012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规定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全书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答记者问,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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