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里茨·里特纳和迈因哈特·德雷埃尔二位教授的巨著《欧洲与德国经济法》一书,最初出版于1979年,名为《德国经济法》。甫一出版,即获盛誉,遂成德国经济法领域的权威专业教科书,是德国法科学生的必读书目。2008年该书作第三次修订,同时更名为《欧洲与德国经济法》,并把“欧洲”置于经济法的基础与核心地位,在对欧盟经济法进行概述的同时,对其中涉及德国经济法部分的内容也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但在对经济法的理解问题上,本版仍然秉持此前一贯的理念,即经济法是整体法律秩序的一部分,不应固守传统的私法和公法的二分法,而须自整体和具体的两个角度,来把握经济法的理念。本书原则上以欧盟法的基础为出发点,不仅对欧洲经济法进行阐述,而且同时也将对上一版的德国法部分的内容进行很大程度的修订。本书既不是经济行政法,也不是经济私法,而是秉承“独立经济法”的理解。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