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系列”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扫一扫封底“法律法规全书公众号”即可免费获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保险的定义】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合法原则】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经营主体】 第七条【境内投保原则】 第八条【分业经营原则】 第九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保 险 合 同 第一节一 般 规 定 第十条【保险合同及其主体】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分类] [保险合同当事人]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 [自愿原则] 第十二条【保险利益】 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形式]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费] [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保险合同解除】 第十六条【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事故] 第十七条【保险人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内容】 [受益人]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十九条【无效格式条款】 第二十条【保险合同变更】 第二十一条【通知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助义务】 [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理赔】 第二十四条【拒绝赔付通知】 第二十五条【先行赔付】 第二十六条【诉讼时效】 第二十七条【保险欺诈】 第二十八条【再保险】 第二十九条【再保险与原保险的独立性】 第三十条【争议条款解释】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一条【人身保险利益】 第三十二条【申报年龄不真实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死亡保险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死亡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保险费的支付】 第三十六条【逾期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三十八条【禁止通过诉讼要求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九条【受益人的确定】 第四十条【受益顺序及份额】 第四十一条【受益人变更】 第四十二条【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 第四十三条【受益权丧失】 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自杀处理】 第四十五条【免于赔付情形】 第四十六条【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禁止】 第四十七条【人身保险合同解除】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十八条【财产保险利益】 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 第五十条【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第五十二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 第五十三条【降低保险费】 …… 实用核心法规 综合 ☆标记“☆”符号的,条文均加注条旨,重点条文下作相应注释。编者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9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3年5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5年1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8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 (2000年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4月24日) 机构管理 …… 实用附录 中国保监会机关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流程图 电子版增补法规(请扫封底“法律法规全书公众号”二维码获取)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2016年6月14日)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2018年2月1日)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201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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