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丛书”推出的“拟话本小说”单元中的作品之一,成书于明末崇祯年间。全书分正、续两集二十四篇,二十四个故事内容都是敷演男女私情。《欢喜冤家》等作品由于继承了《三言》、《二拍》张扬人性、崇情尊欲的思想,因而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思想倾向和艺术格调。首先,作者并不反对在夫妻关系之外的男女私情,认为这种私情是一种“欢娱”而加以肯定。这种与传统的封建观念相抵牾的思想与晚明肯定人性的进步思潮是相合的。同时,作者认为这种私情不可用“罪恶的阴谋”去获得,而应该局限在封建法规允许的范围。作品中对秽亵的东西有时不惜笔墨、津津乐道,这是极不可取的。书中《李月仙割爱救亲夫》、《花二娘巧智认情郎》两篇小说比较具有代表性。 《欢喜冤家》又题《贪欢报》、《欢喜奇观》、《艳镜》、《三续今古奇观》等。原书不题撰人,据原序可知作者为“西湖渔隐主人”,其真名实姓及生平已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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