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新视角:公司、金融、民事业务探讨》内容为: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自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广东律师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从担任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辩护、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法律咨询等传统业务,逐步扩大到贸易、劳务、证券、科技、商标、专利、保险、税收、房地产、电子商务等新领域,广泛参与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活动,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律师业发展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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