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修订版)》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申请门槛,对毒驾“零容忍”;2、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民警违规考试发证将被倒查;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被列入重点管理;4、不按规定避让校车、闯交通信号灯均记6分;5、放宽年龄限制,缩短等候时间,多项新规便民利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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