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鲸二手书店
淘二手好书+回收闲置图书
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
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
作者:[德]汉斯·布洛克斯(HansBrox)著;李昊编;冯楚奇<;张艳校;杨大可校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67746
原价: ¥75.00
销售价:¥31.90元
参与书籍回收后,可享更低价格
分类 法律
作者 作者:[德]汉斯·布洛克斯(HansBrox)著;李昊编;冯楚奇<;张艳校;杨大可校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图书简介

这部民法总论教科书,自其问世以来,在德国受到法科学生的广泛欢迎,用“经典”形容毫不为过,迄今已经再版四十余次。这部著作语言浅显易懂,全面地介绍和分析了私法的结构;同时,语言简明准确,对《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了精当的阐释。  《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例举形象生动,解释严谨清晰,再配以大量的图表,便于快速地检索与查找读者需要的信息。作者对这本著作进行了全面的修订,补充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重要的判例,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索引,使之更加适应新近的社会现实。无论对理论界还是对实务界,这部教科书都可以成为了解和理解德国民法总论的起点和入口。 汉斯•布洛克斯 (Hans Brox,1920-2009),1949年于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59年于明斯特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1年任美因茨大学副教授,1962年起任明斯特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64年至1994年为北莱茵州宪法法院成员,1967年至1975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75年获得德国联邦星级十字勋章。他所编写的每一本法学教科书都是在德国*成功、再版次数*多的法学教材。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Wolf-Dietrich Walker,1955- ) , 1984年于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92年至今任吉森大学民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96年至1997年任吉森大学法学院院长。累计发表独著及合著十余部,论文几十篇。主要研究方向:劳动法和社会法。 第一部分 引言写在前面的思考第一节 法、私法和民法第二节 《民法典》第三节 法律适用第二部分 法律行为第一章 基础第四节 合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第五节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第六节 对法律行为的解释第七节 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第二章 合同缔结第八节 要约和承诺第九节 对指向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第十节 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合同缔结和包含滥用性条款(Miβbraeuchliche Klauseln)的消费者合同的缔结第十一节 合意和不合意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第十二节 行为能力第十三节 法律行为的形式第十四节 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第十五节 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第四章 意思瑕疵第十六节 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第十七节 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第十八节 错误第十九节 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第二十节 双方动机错误第五章 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第二十一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第二十二节 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第六章 代理第二十三节 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第二十四节 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第二十五节 意定代理权第二十六节 对代理权的限制第二十七节 无代理权的代理第三部分 权利第一章 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第二十八节 私法关系以及权利第二十九节 主观权利的取得第三十节 请求权第三十一节 抗辩权第三十二节 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第二章 权利主体第三十三节 自然人第三十四节 法人第三章 权利客体第三十五节 一般权利客体第三十六节 物第四部分 期间和期日第三十七节 期间和期日第五部分 附加内容第三十八节 案例分析方法法律条文索引内容索引

阅读更多

相关推荐
更多低价好书购买/书籍回收
扫码访问微信小程序
在线客服
了解更低购买价格、或有疑问需要帮助,可以找小鲸鱼噢~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