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按广义的理我妥来安排具本内容的。之所以采用广义的理解,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在现模式下,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已处于不同法的部门分合相济的综合调整的模式下,现代形式意义上的调整经济关系的任何一部法律往往同时包含有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因此,以狭以的部门法的划分标准来确定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具有片面性,难以达到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的划分标准来确定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具有片面性,难以达到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育的基本目标;二是我国教育部高教司确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对经济法教学的基本要求采用的是广义的理解。 本书紧密围绕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兼收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力求反映我国*的立法和法学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特别强调对法律实务的介绍,努力提高其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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