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科正式单独作为一门课程设置,始于1904年的癸卯学制,称作“国文科”。后又称为“国语”。1949年四五月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写委员会决定,将“国语”改称为“语文”,在中小学统一使用“语文”这一名称。可以说,自从有了“语文”这门课程起,由于其涵义本身的多义性,人们对其认识的角度和出发点又不尽相同,使得语文学科的性质出现了诸多解释和定位,诸如思想性、工具性、基础性、人文性、文学性、综合性、实践性,可谓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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