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为基尔克于1889年4月5日在维也纳法学家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在这篇报告中,基尔克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激烈批判,同时引发出“私法的社会性”这一命题。他扬弃了罗马法所创设的“公法-私法”二分法,指出了其在当代法律中的弊端和困境,同时阐述了日耳曼法的统一性法律思想和团体主义。基尔克由此成为*有代表性的德国民法典草案批判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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