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公共福祉为宗旨,不仅要实现物尽其用、定纷止争的规范任务,而且要实现自然资源利益归全民共享的“分配正义”,在内容和效力上表现为具有私法权能和公法权能的双重结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构,必须充分彰显其价值和内涵。应通过完善规则体系,合理配置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落实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建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的民主合议程序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体制改革等,以维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在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和维护公共福祉上的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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