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保险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共33件,其中法律4部,行政法规3部,司法解释6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20件,基本涵盖了保险纠纷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本书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一级分类,同级别下文件数量较多的,则以内容主题为依据进行二级分类。并将司法文件中直接对应主体法某一条文的答复或复函,直接插入到相应的主体法条文下,使读者在查阅主体法时直接能查到该条所对应的文件(目录中以“含以下内容”作出指引)。考虑到部分读者习惯以内容主题查找文件,将本领域几个主要方面涉及的相关文件总结如下: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类,以《保险法》第二章为核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实践中常见情况的司法处理做了规定;部门规章《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等具有参考意义。另外,合同相关基本内容应适用《合同法》。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以《保险法》第三章、第四章为核心法律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颁布加强和完善了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规章《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具有参考意义。保险业监督管理,以《保险法》第六章为核心法律依据;部门规章《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同样具有参考意义。法律责任,以《保险法》第七章为核心法律依据;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参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另外,常见的保险种类本书也有涉及,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对应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海上保险所对应的《海商法》,旅行社责任保险所对应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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