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与协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投资规划制定,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确定为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行动纲领的内容之一。本书正是对中国参与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如何建立有序的合作环境和有效的法律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开发逐渐从无序到有序,从无规则到规则的完善。 本书中所研究的法律问题,只是作者所认识到并加以重点思考的,并不涵盖GMS合作中的全部法律问题,挂一漏万,在所难免。作者愿将初步探索的研究成果呈献给对GMS合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的部门,以期发挥参考价值;并抛砖引玉,愿为对GMS合作法律问题怀有热情和兴趣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研究作一个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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