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编“有论”部分。 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 《逻辑学(下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黑格尔的代表作之一,详细的阐述了其逻辑学的基本思想。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