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多次论述过合作社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面,切实给予引导、支持和推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在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三农”工作重心全面转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节点上,立足新发展理念,推动中国特色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对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总社党组要求和年初工作部署,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金融服务部牵头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农村金融应用研究》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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