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应当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的重要载体。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倍息,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运动状况,应当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这些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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