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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和保护
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和保护
张鹏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41818
原价: ¥45.00
销售价:¥95.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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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银行法
作者 张鹏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图书简介

《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和保护》内容简介:第一章:通过对于“信用”概念的比较分析,指出个人征信体系中的“信用”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指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交易当事人无需当场、即时履行交付货币、财物、服务等交付义务的交易方式。第二章:征信是指,由专门的征信机构收集有关交易人的信用信息材料,并传播给其他的社会主体,如此,在交易人之间起到信息沟通,促进交易安全的效果。第三章:专业征信体系是指,由专业征信机构专门收集个人的各方面信用信息,经处理后再提供给相关授信人的专门体系。第四章:个人征信机构的组织模式有“政府经营模式”、“企业自由经营模式”、“政府特许经营模式”三种,结合征信业特点、我国国情、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我国应当选择“政府特许经营模式”。第五章:个人信用资料类别包括:辨识信息、账户信息、公共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情况、就业情况、信用计分或信誉等级等。第六章:结合各国经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类:依据当事人书面同意、进行某些特定信用交易的需要、出于公务机关的公务需要、账款催收的需要、为了雇用的需要、颁发资格许可的需要。第七章:个人信用信息虽然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但并非绝对不能公开,当事人所要求的其实只是一定范围内的公开和在自己控制能力下的公开。第八章:信用应当是对民事主体特定的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而非对民事主体一般的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信用应当是对民事主体客观的偿债能力以及主观的偿债意愿的社会评价,而非仅仅是对民事主体客观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信用应当是对民事主体的客观偿债能力以及主观偿债意愿的社会评价,而并不包括因此社会主体对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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