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以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为着办点,以公司治理的结构性主体——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临事和临事会、个体股东和债权人为顺序,通过理论分析、学说评判、国内外立法比料,结合作者自己的思考,探讨每一主体在公司治理活动中的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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