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标准与实践》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的障碍及必要性分析八手,以国际、区域和国内层面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规定、所提供的可诉性机制以及案例实践为主线,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标准和实践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进一步落实个人等主体对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诉讼资格,扩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权利范围以及丰富相关的可诉性机制是国际、区域组织和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发展的重要步骤。对此,中国应该依据国际法义务,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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