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目前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具有较高出版价值。作为时任厦门大学国文系教授的王振先,与梁启超、胡适开创了“中国法理学史”的研究,从而“发现”了“中国法理学”。他的《中国古代法理学》对“中国法理学史”的范围、论域和方法,都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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