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卜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正成为我国各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此环境与要求下,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被提上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公开各学段教师教育标准,《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构架包含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个维度14个领域。总之,《专业标准》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专业态度提出了特别要求:一是师德与专业态度是教师职业的基准线。二是要求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三是充分体现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四是强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五是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总之,贯穿《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是: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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