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伦理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元伦理学部分以教科书的方式撰写,每一章讨论一种元伦理学立场,包括自然主义实在论、神学唯意志论、理想观察者理论、非认知主义、错误论、相对主义和直觉主义等。规范伦理学部分以哲学家为纲,其中康德代表道义论,密尔代表后果论,霍布斯代表契约论,亚里士多德代表美德理论,尼采代表道德怀疑论,但达沃尔并不是从事一种哲学史的研究,而是关注这些思想家的当代相关,表明他们的观点在当代争论中仍有真正的竞争力。译稿对于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参和阅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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