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些顶尖的犯罪学作家们——包括在艾德蒙·皮尔森、厄文、费尔生·扬、坎农·布鲁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诺德·伊顿——都没有特别腾出一些篇幅来探讨格林家的悲剧;现在看起来,那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非常重要的神秘谋杀案之一,事实上,放眼整个近代犯罪史,我也没有看到多少比“格林家杀人事件”更特殊的案件。在重新研读自己为了这个案件所做的浩繁笔记、检视过各种相关文件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整个犯案过程不只“翔羊挂角,无迹可循”,而且就算是最有想像力的记录者,也可能填补得了其中失落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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