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工作由张志康、梁媛媛合作完成,我们依据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一系列新会计准则以及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相关规定,融合了多年从事会计理论教学、实验教学教师的教学心得和教材编写经验以及会计、审计实务工作者的工作体会和意见对书中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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