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优选气候正经历一场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科学研究表明,现实的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气候改变而非自然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将会超出人类和自然系统的适应能力,对当前和未来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挑战,并带来以下严重威胁:资源引发的冲突;沿海城市及其基础设施面临危险;领土损失和边界争端;环境问题引发的移民;社会逐渐衰落/激进行为日益横行;能源供应紧张;靠前监管压力加大。气候变化作为优选性的环境问题单靠某一国家或某些国家是无法解决的,其解决有赖于靠前社会的通力合作,通过实施优选气候治理才能达成。为此,国家间应该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来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靠前社会目前就气候变化应对达成的法律性文件,但随着2012年后京都时代的到来,新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律文件需要尽快达成。与此同时,各国对于气候变化应对的立场则不尽相同,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许多法律问题上存在争议,这反映在各国采取的靠前法律措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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